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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药品审评中心负责起草的《药物安全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》等8项技术指导原则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于5月13日正式对外发布。
2014年7月1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京召开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,研究部署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,正式启动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工作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张勇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已经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,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在抓紧制修订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将陆续发布。现就贯彻实施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日前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(2013年)》。2013年,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/事件报告131.7万余份,比2012年增长9.0%。其中,新的和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/事件报告29.1万份,占同期报告总数的22.1%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县级覆盖率达到93.8%,全国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量达到983份。
3月31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务院法制办在京联合召开宣传贯彻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新闻发布会。新修订的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已于2014年2月12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于今日颁布,将于6月1日起施行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焦红、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王振江出席会议,介绍《条例》修订情况,并对《条例》的贯彻实施提出具体要求。